大道法援
在征地拆遷的過程當中,經常會見到以拆違代拆遷的手段,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,房屋所有權人通常會覺得恐慌,于慌亂之下簽訂不合理的補償協(xié)議。無法保證自身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。但是要知道,就算房屋被認定為為違章建筑,拆除違章建筑也需要符合法定程序。
在正式開始講解違章建筑的拆除程序之前,我們先來討論一下什么是違章建筑?
違章建筑,從嚴格意義上講,是指違反《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村莊和集鎮(zhèn)建設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(guī)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附屬建筑。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的強制性規(guī)定建造的房屋。然而對于違章建筑沒有統(tǒng)一的定義標準,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。主要包括:(1)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,未取得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;
(2)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的規(guī)定建成的建筑;
(3)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;
(4)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;
(5)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。
接下來,我們來說一說違章建筑的拆除程序:
1、立案:行政機關通過日常巡查,主動發(fā)現(xiàn)違法建筑或者是通過群眾投訴、群眾舉報發(fā)現(xiàn)違法建筑,認為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,必須先立案
2、調查取證: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違法行為進行現(xiàn)場調查取證,并制作詢問筆錄。(執(zhí)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,并且對執(zhí)法過程需要全程記錄并保存;詢問筆錄必不可少)
3、書面告知:如果相關建筑依法被認定為違章建筑,必須書面告知當事人,當時人享有陳述、申辯等權利(當事人還可以申請聽證)
4、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:行政機關經過調查取證,認定確屬違法建筑,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,并向當事人送達
5、催告:當事人收到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后,在法定期限內既不提起行政復議,也不提起行政訴訟,又不自行履行的,行政機關作出催告書,并送達給當事人
6、作出《強制拆除決定書》:當事人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的,行政機關依法作出《強制拆除決定書》,并向當事人送達
7、實施強制拆除程序。
以上為拆除違章建筑的必經法定程序,望廣大被征收人知悉。同時,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黃曉麗律師在此提醒廣大被征收人,如果收到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或者是《強制拆除決定書》等相關文書之后,不必過于恐慌,要積極應對,積極主動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如果遇到征收方僅以無證為由認定違法建筑,并無任何上述法定程序而直接采取強制拆除的行為,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是行政訴訟來確認其強制拆除違法,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。